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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部门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范围

时间:2010-12-5 17:23:32  作者:焦点   来源:百科  查看:  评论:0
内容摘要:8月10日从财政部获悉,日前,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,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,并将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。通知表示,将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天津、上海、福建、广东

  8月10日从财政部获悉,部门日前,内销财政部、选择性征海关总署、收关税政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,策试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,点范并将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。部门

  通知表示,内销将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天津、选择性征上海、收关税政福建、策试广东四个自贸试验区所在省(市)的点范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(保税区、保税物流园区除外),部门以及河南新郑综合保税区、内销湖北武汉出口加工区、选择性征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、四川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和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5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。

  通知强调,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是指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、加工并经“二线”内销的货物,根据企业申请,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,进口环节增值税、消费税照章征收。企业选择按进口料件征收关税时,应一并补征关税税款缓税利息。(记者 严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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